日志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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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胎老爸原创,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商业转载请联系QQ6078457,否则必究 据韩国《朝鲜日报》2月27日报道,26日,韩国宪法法院9名法官对17起通奸相关案件进行统一审理,结果除2名法官反对,7名法官赞成通奸罪侵犯公民性自主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处罚通奸的现行法律条款违宪,由此自1953年在韩国实行62年的通奸罪被正式废除,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关于通奸罪,其实是一直有历史沿革的。中国古代律法一直都把通奸归为犯罪,直至清朝惩罚还非常严重,比如允许私刑,允许捉奸,并可当场杀死通奸男女。新中国《刑法》废除了通奸罪,立法委员的支废除原因是一则行不通,二是引发更多社会问题。而这也是绝大多数国家的共识,迄今为止,只有少数国家还存在通奸罪。 在现代社会,韩国废除通奸罪随着历史,社会和人性的进步,是符合发展要求的。那么,我们来具体探讨看下把通奸归为犯罪为何行不通,废除通奸罪有哪些积极的进步意义? 一.通奸罪的设立对旧时统治者为维护自身利益而采取的非公正行为。 旧中国是封建社会制,从一个家庭到一个国家几乎全部沿用一人高高在上制,而很多朝代的通奸罪是可以设私刑的,这就无疑失去公正性,而是一部分人为维护自身利益而采取的主观行为。 现代社会,对于通奸罪采取法律上的一刀切制度,而把当事人的情感基础和沟通交流置之事外,同样有失公平和不合理。 二.通奸罪更多的是残害妇女的罪魁祸首。 中国人历来视“私通”为一种深恶痛绝、万恶不赦的丑恶行为,而在通奸罪中,男人与女人所处的法律地位也是不同的。 我们所熟知的残忍的性惩罚工具几乎都是针对妇女的,比如木驴,贞操带等,很多刑具让人受尽折磨而死,而犯了通奸罪的妇女被实施任何刑法时,几乎都要“去衣受刑”,以示羞辱。而这种变态的行径却对行刑者、监刑者和观刑者来说是很惬意的行为。 所以,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平等以及妇女解放的历史潮流下,古时的通奸罪是越来越值得唾弃的。 三.通奸罪在现代社会已经形同虚设。 在现代社会人性解放的潮流冲击下,通奸罪的设立已经形同虚设,比如韩国妇女发展协会本月15日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婚外情现象在韩国较为普遍,接近40%的韩国已婚男性有过至少一次出轨行为。 而这40%的男性中,除非是出于被发现而受到惩罚,更多的却是“逍遥法外”。所以,通奸罪已经形同虚设,完全不能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了。 四.通奸罪的设立加速现代家庭的解体。 绝大多数的通奸行为并不是以解体彼此家庭为基础的,而可能只是出于一时头热,放松或其它原因。也就是说,通奸行为并不影响社会中家庭的稳定存在。 如果当事人事后内心受到谴责从而更加珍惜家庭,那么通奸罪的设立就纯属多余。在很多情况下,通奸行为发生后一般都会被隐瞒,因为还在乎老公或老婆的心里感受,不想失去。这时如果通奸罪强行介入,或许本来一个好好的家庭就因对方的不能容忍而解散了。 韩媒称,废除通奸罪后,避孕套生产商股价上涨15%,这里面至少包含了这样一条信息,通奸行为后并不希望有额外的事情或伤害发生,包括对当事人的家庭。 五.通奸罪侵犯了个人隐私。 现代社会越来越注重保护个人隐私,而通奸行为在一定程序上来说,并非是一种显在的伤害行为,即通奸行为一般出于你情我愿,而且在私密场所发生,一般不会对他人或社会造成伤害。 这就像个人在家偷看黄片警察却非要找上门送进监牢一般,自己在家看,没有传播,没有影响和伤害他人,更多的是一种“自我”的行为,如果这种“无害”的隐私法律也要管的话,会不会反而是个人更受伤害了? 另外,如果这种羞于启齿的事情被法律强行曝光,会不会对个人的家庭,亲人或者朋友的伤害更大? 六.通奸罪违背人性自由发展的原则。 通奸行为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个人在寻求一种更加放松和快乐的生活,这是人性所要自由追求的。通奸罪的设立防碍了人们追求自由和幸福的权利。比如,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下。 近年来反映的已婚农民外出打工问题,走到哪哪里找个临时伴,做“临时夫妻”,互相照顾,成了很多人身体和精神上的寄托。 七.通奸罪有违背个人的“性自主权”。 通奸行为也存在于一些未婚人士如果和已婚人士案件中,如果通奸罪成立,这对未婚人士是不公平的,有违个人的性自主权。因为未婚人士是没有义务“忠于”对方的,TA可以自主选择朋友,在进入婚姻前,并不受法律关于“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约束。 八.通奸是家庭事务而非国家掌控。 通奸行为更象是夫妻两人的家庭事务而非国家法律需要介入调控的。夫妻双方,如果有一方存在通奸行为,应在夫妻感情基础的考量下,更多的看双方的对待和积极的处理态度,而不是由法律一刀切的采用惩罚的做法。 中国人历来“家丑不可外扬”,自己的老公或老婆有通奸行为,大部分是自己宁肯捂着也不肯透漏给外面半点风声的。很多情况下如果传出去,通奸行为得不到收敛而更加不在乎,双方家庭可能真的反而不保了。 九.通奸罪的废除能强化个人性道德意识并保护无过错方利益。 通奸行为毕竟是守法公民所不耻的,在法制社会,一时糊涂的通奸行为有可能会强化个人的性道德从而更加珍惜当下稳定而温馨的家庭。 从另一方面来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法律是保护无过错方利益的,而通奸行为在儿童监护、赡养费和经济补偿等方面是有相应惩罚措施的。 十.通奸罪废除更能提高现代爱情婚姻的存在质量。 在当前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爱情婚姻的量大低质凸显出来。通奸行为的发生反而成了考验夫妻婚姻质量的一把标尺,夫妻相爱或者家庭幸福,通奸行为就几乎不会存在,如果夫妻关系淡漠或者家庭暴力频发,通奸行为就相应增多。废除了通奸罪,从一定意义上让低质的婚姻不堪一击,或者需要家庭里的双方做出反思及调整。 但最后需强调的是,废除通奸罪并不是默认通奸现象的存在或提倡通奸行为,在“一夫一妻”法制观念的下,通奸行为始终是会受到约束和谴责的,这一点即便在多夫制或多妻制下,也是全球所共识的。
最后修改于 2015-02-28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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